2007.01.19  中國時報

劉韻詩/北市(退休教師)


據媒體報導:不久前有一名婦人,在十個月內到十一家診所看病,領取了八千一百九十二顆安眠藥。藥劑師說如果把這些藥全部吃下肚子,平均每天須吃下二十七顆安眠藥,除非及時洗胃,必然致命。

這位婦人當然沒吃掉全部藥物;目前她還繼續在向不同診所看診,領取安眠藥。她領取的大量安眠藥去向何處?一旦她情緒不穩,服用過量怎麼辦?開藥的診所醫師、藥師、健保局、管制藥品管理局等,似乎都不知情,不予聞問。


筆者有位長居國外的朋友,每次返台必南北奔波看醫生,領取大量止痛藥、降血壓藥、心臟含片、維骨力等;問他如此多量藥物怎能吃得完?他神秘一笑,說:「一人領藥、二人吃藥,省了老伴的機票;還可以幫助臨時找藥的人。」類此千里迢迢回國體檢、跑醫院、領取大量藥品的人不在少數。

這二個事例,顯示健保局對藥物濫用的管理不夠嚴謹,不少人可用「重覆看診」方式領取藥物;如此浪費資源,健保局怎能不虧本?衛生署、健保局、管制藥品管理局等單位,應聯合作業,三管齊下,建立稽查機制,就使用對象與藥品去向加強管控,以保障民眾健康,一堵健保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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