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

台中縣3歲黎姓孩童疑因承辦社工員誤判狀況,致使其在生母向婦幼保護專線通報後,仍遭嬸婆凌虐致死事件,似乎又隱隱誘發了台灣媒體的嗜血癖,一窩蜂的譴責承辦社工「冷血」,卻不願更深入的觸及此一問題核心。曾幾何時,台灣的媒體已如一群街頭混混,鎮日尋找攻擊目標,只要一發現標的物,便不分青紅皂白的一擁而上、痛毆一頓。這些日子來的部分高鐵報導如此,黎姓孩童遭凌虐致死事件亦復如是。

如果事實誠如台中縣社會局副局長所言,這名社工員並非冷血,更非見死不救,而是「經驗不足」:因其進行訪視時見男童會主動找叔公、嬸婆玩,而無畏懼神情,跟一般受虐兒反應不同,因此誤判。若是如此,當然該名社工並不能免除責任,但是,我們必須藉此繼續追問,為何會因經驗不足而導致誤判?社工員所具備的能力,除了部分來自於學校中基本的專業訓練之外,另一相當重要的來源即是來自於實務經驗的累積,因此,經驗不足往往代表社工員無法提供適當之服務,而若經驗不足是存在的常態,那就令人十分擔憂了。

經驗主要是來自從事時間的累積與知識上的反思與沈澱,但是,以目前國內社工實務領域的真實情況來說,這一經驗的累積其實存在著相當大的問題。由於各項福利服務輸送、家暴介入與處遇、低收入戶補助業務、高風險家庭等等業務都是社工員的服務範疇,再加上目前新增的「大溫暖」計畫,這使得每位公部門內的社工幾乎都是超負荷的工作,平均每人所承擔的案量都在百件以上。如此龐大的工作負擔,又加上薪資偏低(3萬出頭)、職業風險高(特別是處理家暴案件時)、工作無保障與前景(公部門的社工員絕大多數為約聘僱人員,民間部門的社工員亦無納入勞基法之保障範圍),以及醫療專業的獨大(精神醫療與心理諮商)使得社工的專業不受承認。如此的工作可以說是既無物質回報又無地位聲望,卻必須時時承擔服務對象(案主)的權益與保障責任,換句俗語來說,就是「有功無賞、打破要賠」,致使社工實務領域中的流動率甚大,以致缺乏經驗累積之機會與可能。

社工教育界流行著這樣一種自我嘲諷,也就是,社工畢業生找工作並不難,但這恰是因為這一領域「留不住人」的結果。更有甚者,由於流動率大,有不少社會服務機構只能以非受專業訓練出身者承擔工作,甚至,有不少初入實務領域僅短暫時間者,就因機構專業人員的缺乏而「晉升」督導職務,因此,經驗不足的督導帶領毫無經驗的社工員,竟成為此一專業領域中不少見的情況,如此如何能保障在服務過程中不出現重大缺失?社工人員承擔著這整個社會所製造出來的問題,卻得不到相對等的回報,長此以往,即使國家的社會福利計畫再如何偉大,效果都將大打折扣。或許,這一問題的解決需要時間,但是,最起碼的,媒體對於這一群工作者應該給予最起碼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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