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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2.07  中國時報

黃保荻/美國(留學生)


筆者目前旅居美國,打算耶誕假期訪墨西哥,一探熱帶雨林中的馬雅古蹟,徜徉於猶加敦半島上的西班牙殖民城鎮。正當一切準備就緒,卻遲遲無法取得墨西哥簽證。緊急電詢墨西哥使領館,獲得答覆:臺灣屬於需要申請簽證的國家,一般作業程序需要六到八周才能夠取得簽證。這個答案令筆者大吃一驚,因筆者已苦等三個多禮拜,下周就要出發,機票、旅館已刷卡預定。如無法成行,恐怕將平白損失美金高達二千多元。

其實,大部分的國家,包括美國、加拿大、日本,去墨西哥都不用觀光簽證。即便是亞洲四小龍裡面,也只有臺灣人需要辦觀光簽證。即使是香港,仍可以享有免簽證的優惠待遇?再者,自從NAFTA成立後,台商在墨西哥的投資日趨熱絡,包括明碁、大同、華碩、鴻海、緯創都在該國設廠,大同電子更是該國第八大出口廠商。而在環太平洋亞洲國家中,臺灣對墨西哥的投資高居第四位。這麼重要的經濟依存關係,憑什麼臺灣護照還會受到比其他亞洲小龍更差的待遇?


近年來臺灣外交老是在搞一些名目問題。請問就算正名了,臺灣公民連去墨西哥都要受到和北韓、古巴、伊朗等國家一樣的待遇,這樣的「名目外交」到底有什麼實益?為什麼外交部不能致力於增加與臺灣簽訂免簽證協定的國家?如果這本護照讓人在世界上寸步難行,光是在護照上面加註「臺灣」,會讓人更愛這個國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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