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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賴昭穎】 2007.01.11 04:03 am


立法院本會期將結束,在年底選舉壓力下,立委卯起來拚業績。財委會昨天一口氣通過兩項減稅法案,但娛樂稅和房屋稅都是地方稅,立委搶著當好人,瘦的卻是地方政府的荷包。

昨天通過的兩項減稅法案中,財政部堅持不讓步,立委提出修正動議,加了一句工會必須先取得地方政府同意,辦公室的房屋稅才能免掉。結果看似合理,但財政部只是將難題丟給地方,因為地方政府在勞工團體壓力下,最後恐怕也得照單全收,地方稅收損失難免。

其實,預算法和財政收支劃分法都明文規定,立法機關修法造成收入減少,必須取得替代財源,這些法條也都是立委自己舉手通過的,往往卻形同具文,成為「立法的自己違法」情況。

甚至有立委創意十足,提出一年後全面取消娛樂稅的決議,自己不提出替代財源,竟要財政部去想怎麼去補足地方政府一年近20億元的稅收損失。這樣的找財源方式,會不會太簡單了一點!

只不過,行政部門也要想想,在力擋立法部門提出的減稅法案時,是不是為了政策目的,也提了一大堆減稅法案,立委才有樣學樣,你為你的政策,我為我的選票,反正大家都有理由。稅收減少,又不會影響我的收入。沒錢,就舉債留給子孫償還囉!

【2007/01/11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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