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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on 2006-12-09 00:45 郭榮彥 閱讀(1972) 迴響(13)
台灣新聞記者協會執委會版「新聞倫理公約」第三條:新聞工作者不應利用新聞處理技巧,扭曲或掩蓋新聞事實,也不得以片斷取材、煽情、誇大、討好等失衡手段,呈現新聞資訊或進行評論。
基本上,新聞倫理公約的作用就像是教育部規定不得能力分班的意義一樣,是寫好看,寫給上級單位,寫給社會大眾告訴他們,我們有個新聞倫理公約,我們跑新聞,也是有倫理的。有沒有遵守,就像是校規規定學生制服要扎進褲子裏—瞎子都看的出來。
媒體工作者李怡志覺得這十二條的公約,只不過是笑話一場罷了。他說:這一共十二條,如果條條都能達到,還能夠兼顧飯碗,我覺得諾貝爾獎應該頒給這個人。姑且不論是諾貝爾還是普立茲,我們來談談新聞事實,這個事實在哪裡?
2000年美國國家圖書獎得主Susan Sontag,同時也是攝影人必讀經典論攝影(On Photography)的作者,不斷的強調「世界上沒有事實,只有詮釋。」當然,她指的是在美術領域不當詮釋所造成的暴力,但是如果我把它拿到新聞報導來解讀,卻也未嘗不可。
說沒有事實太難以讓人接受,所以我先把新聞事實分成「絕對事實」以及「相對事實」。所謂絕對事實就是絕對的事實!廢話!我舉個例子好了,去年二月左右,各家媒體不約而同的以「台灣自殺率排名世界第二」為標題進行報導,由於時間久遠,我無法舉證,只能憑記憶舉例,但是6月22日的經濟日報A8版專題卻引用了這個統計數字,這個「國際衛生組織統計,台灣自殺率排名世界第二」就是一個絕對事實,無論你正的看,反的看,側著看,躺著看,也不會變成排名第三或第四,不會因為錯誤解讀或刻意扭曲而改變這個事實,這就是一個絕對事實,沒有詮釋的緩衝空間。然而台灣自殺率到底是不是世界第二,很遺憾的,根據媒抗版友查證,台灣連前十名都排不上。
相對於絕對事實的,就是相對事實,相對事實是一種可以透過各種主觀解讀來改變其意義的事實,導演黑澤明載1950年所執導的經典「羅生門」(劇情大綱)就是這樣一個代表,同樣一個事實,可能因為不同觀點不同角度的解讀,而具有不同的意義。
舉例來說,王小明偷錢,這是一個絕對事實。但是王小明為什麼偷錢,王小明說:「因為我爸失業,同學都笑我穿的衣服很破爛,我很難過,想要穿名牌的衣服,所以偷錢。」這時就有人做出結論:「王小明為了穿名牌偷錢!」另一個人也做出結論:「受不暸同儕恥笑,王小明憤而偷錢!」你說,哪一個是事實?同樣都是事實,但是經過刪減,所表達出來的意義就差了很多。這就是一個相對事實。
在新聞報導中,一則報導往往牽涉很多事件,同時兼有許多相對事實,在各種解讀之下,透露出來的真實性往往很有限,甚至為了讓標題更聳動,讓報導更辛辣,刻意的相事實扭曲,只保留無法改變的絕對事實的報導亦所在多有,然而什麼是真,什麼是假,對於相對事實的全是操縱在媒體手中,身於觀眾的我們,不禁也感到Susan Sontag所強調「不當詮釋所產生的暴力」。
身為媒體,所擔負的責任應該是儘可能的為觀眾解讀事實,以期能更接近事實的本質,在這個出發點之下,多家媒體的立意是好的,觀眾可以由各種觀點,更能進一步明白何謂事實,貼近事實的本質。但抄來抄去的新聞,我們真的只能說「沒有事實,只有事實的詮釋」了。
無可奈何談媒體 分類:邊緣視角2006/12/06 14:28l 隨想一 你相信媒體嗎?
大部份的人會說,我知道媒體都是斷章取義,都是無中生有,甚至都有特地立場不公正又不客觀……從販夫走卒到知識份子,每個人都會說,我不相信媒體。
但是,我們理智上或許會對媒體存疑,但實際上,我們卻深受媒體影響。老實說,這也是沒有辦法的事,世間事這麼多,我們能確實了解真相或認識當事人的機會太少了,因此,對於媒體報導的事只有姑妄聽之,甚至「三人成虎」,久而久之,潛意識中你就相信了。
有個小故事,選戰中,競選幕僚不斷無中生有捏造事情攻擊對方,候選人有點擔心地問:「這樣好嗎?有些指控未免太離譜了!」幕僚胸有成竹地說:「沒關係,我就是要他否認,反正我們丟的泥巴夠多,總有一些會沾上去的!」
l 隨筆二 你我都是共犯結構的一環
雖然人人都在罵媒體不長進,都在罵媒體充滿色煽腥,充滿八卦與衝突對立,但是,老實說,一篇篇嚴謹中肯立論周詳的長篇報導,又有多少人會看?
社會事務是複雜繁瑣的,有意義的公共論述勢必是無趣枯躁的,不是非黑即白,你對我錯,這麼簡單地區分。
可是,我們有精力看嗎?
而且,每個人不管工作上或生活上壓力都太大了,因此面對媒體,我們事實上也只會挑輕鬆的,或者刺激性的新聞來閱讀,這些資訊為了吸引人們的注意或成為可以當做聊天的話題,都已經是減化再減化,已經沒有真實意義或有價值論述存在的空間。
若是連我們都是如此,那麼如何責怪媒體呢?
l 隨筆三 媒體是娛樂業或是製造業
美國藝術家安迪華荷說:「媒體時代人人都有機會成名15分鐘。」的確,人人都是一日英雄,人人都可有名,偶像和小丑完全一樣。你不會搞笑,請你站到一邊涼快去。
媒體泛濫的結果,需要大量的資訊填充內容,因此偶像有如衛生紙一樣,用過即丟,是消耗品。
媒體不斷製造,如娛樂般搏取觀眾注意力,又馬上尋找下一個目標。
同時,媒體記者的素質是另一個大問題。
臺灣的記者基本上不太像是個專業。
臺灣當第一線記者的都太年輕,一有機會就想往編輯往行政工作「升遷」,不像醫生或律師一樣,臺灣很少有跑第一線的老記者,這或許也是使我們對媒體無可奈何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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