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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保險雜誌》

 

投資型保單自從前年底上市自今,雖然在監理單位與壽險業者的強力督導與自我約束下,仍有部份因為業務員告知不完全而與保戶間產生「誤會」的情況發生。究竟是投資型商品太複雜呢?還是行銷過程中暗藏著太多陷阱呢?

 

叮嚀一 保本、保息不等於保證不虧錢

 

任何的投資,只要是打著保證不虧本,甚至是穩賺不賠的口號,那麼鐵定會受到民眾的熱烈迴響。例如不少以保本為訴求的投資型商品都頗受消費者青睞,如果還能保證一定的報酬率,那商品的熱絡程度自然不難想像。不過保證保本保息,就真的能夠保證不虧錢嗎?

 

事實上這類保本保息的保證,是必需要在一定的條件下(如一定的參與率)才能獲得實現,而且如果保證本金或金額的計價幣別不是新台幣的話,那麼匯兌的風險也是保戶自己所必須自行承擔的。等到契約期滿之後,如果匯兌的損失大於保證的獲利,那麼在保本保息的承諾下仍然產生投資虧損,就不是一件出乎意料之外的事了。

 

叮嚀二 業務員是有執照,還是找人罩?

 

根據相關法令的規定,業務員在銷售投資型保單之前,必須要先通過「投資型保險商品業務員」的資格測驗,取得銷售執照才可以開始執行業務,因此在業務員解說保單內容、規劃保險計劃之前,務必請對方示出合格的證明文件,並確定證照即為其本人。

 

由於投資型保險涉及投資的相關觀念,因此在資格考試上相對於一般壽險業務員考試還難。許多業務員在未取得銷售資格證照之前就開始開發業務,並以其他有資格證照的業務員為人頭、掛業績,對於保戶的權利可能造成負面的影響。為避免找人「罩」的情況發生,民眾除辨視證照外,也應注意在要保書、重大事項告知書等文件中,確認業務員的簽名欄簽的是不是他自己的名字。

 

叮嚀三 過去不等於未來,高報酬必定伴隨高風險

 

雖然基本上投資型保險是保險,不是投資,不過不少民眾卻把投資型保險當作基金買,更有不少業務員將投資型保險當作基金賣。

 

許多業務員在假設、試算投資部份時,都會拿投資標的過去的報酬率來當作例子,不少民眾也常因為這些標的過去的輝煌成績而羨慕不已。在這裡我們要提醒的是,過去的報酬率表現並不能與未來的表現劃上等號,反而過去有過的高報酬率,正提醒著你將來可能面臨相對的高風險,因為「有高報酬,就會有高風險」是投資理論中不變的定理。

 

據了解,為了避免業務員「報喜不報憂」,僅告訴客戶高報酬的情況產生,已有壽險公司在業務員使用的投資型保單規劃建議書軟體中,設計在試算報酬率的同時,會強制出現同樣程度「負」報酬率的情況,讓客戶同時了解自己可能的獲利與風險。

 

叮嚀四 部份解約與保單貸款同師不同門!

 

雖然投資型保單有保單貸款的功能,但並非每一張保單都有提供,有的是比照部份解約(或部份提領保單帳戶價值)辦理。兩者最大的不同是,保單貸款不會影響到投資帳戶的價值,但必須要支付保險公司貸款利息,並在投資帳戶價值低於公司的規定時,要立即償還(部份)貸款金額;相對的,因為部份解約是直接從投資帳戶提領部份金額出來,所以沒有利息及還款的問題,但投資的金額將因此減少,投資的效益也會受到影響。

 

事實上在愛惜自身羽毛的情況之下,大多數的壽險公司對於業務員帶回來的投資型保險業務可說是謹慎小心、層層把關,包括需透過業務單位各層主管的簽名背書、總公司稽核人員的稽查及業務抽檢等,都是希望能將不必要的紛爭減到最低,當然這也有賴業務員的專業提昇以及民眾對投資型商品有正確的觀念與認識,才能達成此目的。

 

叮嚀五 保費要收現金請小心!

 

部份的投資型商品,是以躉繳的方式一次繳完保費,因此不肖業務員「留用」保費的機會想必會比一般傳統型壽險要高出許多。由於投資型保險因涉及投資的關係而不同於一般壽險,因此保費的入帳日便會直接影響到投資部位的起算日。

 

為避免業務員私自留用保費,造成保戶的損失與不必要的紛爭,財政部保險司曾致函各壽險公司,「建議」公司規範業務員保費不應收取現金,改以匯款或支票等方式收取保費。此外,要保人匯款的帳戶名稱或開立支票的受款人是保險公司,不是壽險業務員,而這也是少數不法業務員除收取現金之外,可能慣用的手法。

 

不過據私底下的了解,業界對於保險司這樣的建議反應不一,積極謹慎的保險公司,甚至還要求必須是即期的支票。而如果保戶堅持要繳現金,則採專人收取或請客戶親臨櫃檯繳交的方式受理。當然也有壽險公司極為「信任」自家的業務員,採取自由放任的態度,面對這種情況時,民眾自己就得特別謹慎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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