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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位好聽眾非關藝術修為,不過就是將心比心

●焦元溥

聽音樂會十餘年,總是發現一些奇特怪現象。最近數場音樂會,實覺如此怪現象竟變本加厲,雖說積習難改,還是讓人不免憂心。

音樂會裏,最讓人尷尬且提心吊膽的,就是鼓掌時機。

許多聽眾過度熱情,每樂章間鼓掌不說,甚至一逮到休止就出手,樂曲還沒結束就鼓掌,嚴重破壞演出者與其他聽眾的情緒。難道沒有一個「鼓掌公式」可以遵循嗎?最簡單的判斷法則就是回歸基本:作曲家既然沒把掌聲寫在樂譜上,詮釋與演出自不因缺少觀眾的掌聲而失色。如果不能確定該不該鼓掌,那就別鼓掌。
然而奇怪的,是「鼓掌公式」難得遵守,「咳嗽定律」卻每每奉行,愈是安靜的段落,愈有人咳嗽。

如果咳嗽還不足以破壞演出,許多電子裝置一定會以科技補自然之不足,圓滿達成使命。作曲家沒寫下掌聲,自也沒把咳嗽清痰、手機鬧表、重物墜地、打情罵俏、教訓小孩、夫妻反目等聲響寫進樂譜。聽眾真的不能控制自己嗎?倒也未必。筆者至今仍然懷念SARS 時的幾場音樂會,全場靜默,無人敢咳,真是奢侈的夢幻。

和鼓掌一樣令人困惑的,則是鼓掌時的喝采。許多聽眾不明其意,亂喊一通。

「Bravo」是「好極了」,「Encore」則是「再來一次」(即「再奏一曲」之意)。前者是純粹的致敬,後者則希望演出者能再加演。許多人兩者不分,尤其喜歡要求演奏者加演,甚至認為加演是演出者的「責任」,這實是極嚴重的錯誤。加演與否、曲目多寡,完全視演出者的心情、體力、個人意見而定。

依筆者所見,同樣演奏蕭邦第二號鋼琴奏鳴曲《送葬》,波里尼(Maurizio Pollini)可以在演出後安可四曲,追加三十分鐘歡樂大放送,齊瑪曼(Krystian Zimerman)則選擇完全不加演。

無論如何,觀眾必須尊重演出者的決定。卡拉揚(Herbert von Karajan)當年聆賞福特萬格勒(Wilhelm Furtwangler)指揮舒曼第四號交響曲,深受震撼之餘竟決定打道回府,寧可放棄下半場也要讓該曲完美地留在腦海。我們雖不必如此極端,至少也該體會「不加演的用心」。

能否加演,演出曲目往往是關鍵。以協奏曲為例,前一分鐘還是全員合作,後一分鐘卻轉為個人獨秀。若無指揮允許,為尊重樂團,許多演奏家絕不在協奏曲後加演。更何況,很多曲子根本不應要求「加演」,像柴可夫斯基《悲愴》交響曲和馬勒《悲劇》交響曲,如果台上演出真是淋漓盡致,觀眾「正確」的反應可能連掌聲都不該有。

另外,無論作曲家是誰,在 「安魂曲」後要求加演,就像在棺材店要求買大送小,實是奇怪無比。就算演出者願意加演,又能表演什麼呢?朗誦大悲咒不成?
如果連「加演」都可以視為「責任」,那音樂會後的簽名會也往往被當成「義務」,許多聽眾為求簽名不擇手段。

波哥雷利奇(Ivo Pogorelich)二○○三年十月中來台演出,新竹音樂會後觀眾傾巢而出、循環排隊,鋼琴家簽到體力透支,到台北只得限縮名額。這無關是否大牌,而是能力限制。更奇特的,是許多聽眾不拿CD 或海報,隨手給張白紙或筆記本就希望音樂家簽名。隨意索取簽名,僅是到此一遊的塗鴉,也是不尊重演奏者。

「記住,千萬別噓聽眾。」音樂會 之禮儀 秩序,只能依賴聽眾自己維持,小提琴大師海飛茲(JaschaHeifetz)就曾如此告誡當年初展頭角,在樂章間制止聽眾鼓掌的鋼琴家瓦茲(Andre Watts)。說到底,當位好聽眾其實非關藝術修為,不過就是將心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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