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許麗珍、吳淑君/專題報導
景氣低迷,失業人口增加 ,勞委會失業給付的救濟政策,卻造就一批鑽漏洞專門請領失業給付的「失業達人」。他們寧可放棄再度就業機會,先拿半年失業給付再說。
宜蘭縣羅東就業服務站就發現,最近幾年請領失業給付的人數增加,九十三年失業給付四百多件,九十四年增為六百多件,今年至四月已三百多件,預計到年底會破七百件。就業服務站常接到廠商抱怨,有些待業者根本是為請領失業給付而來,並非真心想找工作。
在宜蘭縣某工廠人事部門上班的張小姐說,她的公司日前向就業服務站徵求品檢工作人員,來了廿人面試,其中有七人帶履歷表,還夾帶一張求職紀錄表,他們不在乎是否錄取,只求蓋章證明曾來應徵,以便領失業給付。
在工廠上班的陳小姐說,他們工廠不久前錄用一名六十七年次的男生當品檢員,這名新人看起來很時髦,開著跑車,面試時對於各項要求都說沒問題,試用三天就發現他不適用,給了工資請他離開,沒想到隔天他拿著求職紀錄表來說,「我不要資遣費,但請你幫我蓋章,好申請失業給付!」她沒答應,當天下午,這名年輕人竟跑去社會局告狀。
被這名年輕男子糾纏三天,大家受夠了,只好蓋章。廠方一看他的資料,發現他換工作頻率很高,顯然早已熟門熟路。
但勞委會勞保處副處長石發基則認為不可能有上述情形,他表示,隨著失業率下降,台閩地區就業保險失業給付件數並沒有明顯增加趨勢。他強調,失業給付資格需經兩次認定程序嚴格,不可能浮報,也未聽說有浮報情形。
據勞委會統計,失業給付再次認定申請件數,九十三年十七萬多件,九十四年十九萬五千多件,今年一至四月有七萬多件,件數並沒有特別增加。
宜蘭縣羅東就業服務站負責失業給付業務的莊小姐指出,所謂的失業認定,也就是求職者至少要應徵過兩家公司且被回絕者,還得有公司蓋章證明,才可以請領。
勞委會就業服務站每月舉辦的就業媒合,數十家廠商攤位一字排開,這種場合要廠商蓋章方便又快速,貪圖失業給付者尤其不會錯過。
曾在媒合活動中徵才的黃先生說,他們要徵求一名會電腦的品管人員,一名婦人前來應徵,因沒有相關經驗,他認為不合適,請對方找其他工作看看。
過沒多久,這名婦人回頭說「先生,能幫我蓋章嗎?」他愣了一下不同意,婦人找媒合的志工說項。黃先生說,「這些人不認真找工作,一心只想領錢」。
陳小姐說,失業給付的政策,讓她們看盡人性百態。愈來愈多的年輕人換工作像換衣服,還面無愧色地請領。她說「辛苦工作繳稅,竟讓這些人如此揮霍,真叫人痛心!」
【2006/06/25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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