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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36起火災高頻率發生.每2棟房子有1棟沒保險
文/窩編輯室
「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新制91年已上路,也就是「住宅火災地震險」,承保範圍涵蓋地震事故,特點為可適度幫助火災事故受害人度過災後難關。提醒消費者不要吝於每年一二千元的保費支出,將風險轉嫁至保險公司,可降低其遭受的損失。
根據內政部統計資料,每天平均有36起火災,每次所造成的損失,卻都往往是重大非自己本身能承擔的,例如民國92年9月蘆洲大囍市縱火案造成13人死亡的慘劇,整個社區滿目瘡痍,多少家庭求償無門,無家可歸,往往都是沒有投保火災保險而造成風險自留的情形。
國內投保火險的比率不高,根據財政部資料顯示,國內760萬戶住宅中,住宅火險的投保率卻不到50%,還有超過400萬戶沒有投保火險。已投保的保戶中有8成是因為向銀行貸款而強制投保,而銀行貸款金額並不等於住宅火險應投保金額。
舉例而言,台北縣5樓30坪(含公設)的鋼筋混凝土住宅,應投保金額約以195至210萬間為宜,但如果向銀行借款80萬元,通常屋主往往僅依貸款金額投保80萬,造成只保障了銀行的狀況,並沒做到風險規劃與轉移的目的。在此建議消費者在花了好幾百萬買一棟房子後,不要再吝於每年幾千元的保費支出,將風險轉嫁至保險公司,可降低其遭受的損失。
自91年4月份實施「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新制。承保範圍自動涵蓋地震事故,也就是成為「住宅火災地震險」,保費增加1,459元,並將火險長年期保單改為一年期。過去已有的長年期有效保單維持現狀,如果要保地震險需另外投保,但是新契約保單則開始適用新制。
新制除地震險附加外,其特點在於可以適度幫助火災事故受害人度過災後的難關。當被保險人不幸遭遇「火災、爆炸、閃電雷擊、航空器墜落、機動車輛碰撞、意外煙燻」等事故,現行的住宅火險不僅可以填補房屋建築與裝潢本身的損失;對於被保險人住宅內的動產,在建築物保險金額的30%範圍內,亦可獲得最高50萬元的補償。更重要者,火災過後,住戶短期間需尋找暫時棲身處所,保險公司也可以針對臨時住宿費用,給予被保險人每天3000元的補貼,最高可達60天,這時候受害人就不必擔心無處容身。甚至災後清除受損標的之殘餘物所實際支出的必要費用,保險公司也會一併補償。
但提醒您,新制的住宅火險雖然擁有定額的動產比率,最高可理賠50萬元,但不同的產險公司對於理賠認定也有所差異,為順利達到足額理賠,建議您投保後新購入的高總價家電用品等,例如電漿電視、數位影音設備、進口名牌家具等,最好保留原廠保證書等憑證,作為一旦有理賠需求時的有力佐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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