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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2.06

【許瀞文/台北報導】 

梅嶺死亡車禍,造成許多家庭破碎,更有家庭是父母親雙亡,留下稚子嗷嗷待哺,雖然有保險金理賠,但也不見得真正能用到自己所愛人身上,銀行表示,為了避免這種突發事故,家長在簽保單時最好能同時做保險金信託,子女才能在最有保障情況下,生活無虞長大。

有很多父母親在簽保單時,目的是照顧自己下一代,銀行指出,保險一定要再加上信託,並寫清楚出事後,保險金規劃方式,小孩才能有妥善照顧。

從前幾年空難事件中發現,父母親雖然留下千萬保險金,但因為小孩未成年,沒有保險金支配權,突然出現很多自稱是小孩監護人的長輩,要自願照顧小孩,但到最後,保險金是否真的有用到小孩身上,或者被長輩散盡,都不得而知。

第一銀行表示,為了避免這樣的狀況,最好可以在買保險時,到銀行加簽保險金信託,並且增加一位自己信得過的信託監察人,可以監督銀行或受託單位有沒確切執行信託內容。

信託內容該如何擬定?舉例來說,父母親可以在信託契約中明確指出保險金使用方法,如每個月撥多少錢做為小孩生活費、大學畢業撥多少錢當深造基金等,萬一真的出險,受託機構也會依照當初擬定內容執行,確實照顧到自己下一代。

第一銀行也表示,不僅是自己買的壽險可以做保險信託,連出國前到機場買的旅平險,也可以做保險金信託,只要在簽信託契約時,加簽一份「增加信託財產合約」,就可以將保險金都納入信託帳戶中。

簽訂信託契約手續費該如何計算?國泰世華銀表示,一般訂價是三千元,若契約內容較複雜,也可能會往上調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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