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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21  中國時報

神農/台南市(醫藥業)


媒體報導,衛生署研擬限縮感冒藥給付,民眾反彈強烈。衛生署長面對立委質詢,或許懾於民意不可逆,隨即否認。但筆者以為,只要是立意良善,方向正確,仍大有討論空間。

感冒是台灣人最常生的「病」,一年到頭,沒有季節之分;男女老少,一年八千萬看診人次,看病像在行灶腳逛夜市。光是一個感冒小病,一年就是兩百億元健保支出,這還不包括民眾自費購買成藥的「自我醫療」。衛生單位常說,感冒只是小病,會「自己痊癒」,而醫生也不斷耳提面命要「多喝水、多休息」,是否表示看診、拿藥是多餘呢?


台灣醫療蓬勃,醫療院所遍佈,健保提供了就醫的便利性,民眾相對的疏於身體的照顧。衛生署在民眾衛教方面,應有更積極的作為,舉例而言,民眾咳嗽、流鼻水,究竟是過敏或上呼吸道感染,該如何分辨判斷,又什麼時候要上醫院?

去年制酸劑被健保局改列為自費品項,成功跨出改革一大步。由此,將感冒門診或用藥改為自費,雖影響全民就醫權益,卻非碰不得的禁忌。當然,改變前提必須是利多於弊,不論是七十億或兩百億,所節省下來的感冒費用支出,絕非用來解決健保財務困境,而是用在更需要照顧的急重症病患身上。

錢要花在刀口上,藥要用得有療效。健保局務必認知,「開源節流」目的是在提昇醫療品質,不是「挖東牆補西牆」的填「黑洞」,否則民眾就真的很「感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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