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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lderone (十) 看板: medstudent
標題: Re: [問題] 請問主治醫師、總醫師、助理醫師、住院 …
時間: Tue Oct 3 03:27:25 2006

※ 引述《dachanchin (law is power)》之銘言:
: 各位學長姐好,我們在做有關醫療法律的報告,
: 然而因為對醫院的分工並不熟悉,查閱相關書籍也找不到結果
: 想請教板上的朋友們醫院的垂直分工關係為何?
: 這四種階級的醫師工作有什麼樣的差別呢?
: 拜託拜託了~~~ >< 書上網路上都沒有答案啊@@

以一專科為單位:

科主任(通常兼教授)

┌────┴───§通常不受管理§─┐
主治醫師x十位數 教授x個位數(當然也是主治)
├───────┬────────┘
│ ├──────┐
│ │ Fellow(等升主治的總醫師)
│ │
│ (總醫師x個位數)(負責整個科運作)
│ │
│ │
│ 住院醫師x十位數(輪流分配於各個主治手下)
│ │
========================以上具有醫師執照====================
│ │
│ 實習醫師
│ 見習醫師x0到十位數(分配型態依醫院而異)

(醫師助理、專科助理x0到十位數)
(是護理師體系)


*並沒有助理醫師,或可說所有下階醫師皆是上階醫師的助理。
*數量為一般醫院規模。最多是2倍,最少大概一半不到。


~~~~~~~~~~~~~~~~~~~~~~~~~~~~~~~~~~~~~~~~~~~~~~~~~~~~~~~~~~~~~~~~~~~~

法律責任的話,其實現實上有點混亂。

住院病人是分配給各主治醫師負責,但通常是手下的住院醫師在照顧。
因此通常是師徒命運共同體。這部分的醫務責任其實不太有問題。

值班時最多只有總醫師。小一點的醫院連總醫師也沒有。
但原則上病人還是分在主治醫師的名下,或另也會排值班主治醫師。
不過值班時主治醫師卻不會"住在醫院",因此會有不知情但卻需背責任的主治。
但住院醫師負全責的話責任太重,因為住院醫師算是學徒。
因此這部分的醫務責任,就比較容易有爭議的狀況發生。
上面挺你,這是有好的師徒關係的環境。不然上面也有可能讓你背黑鍋。
目前因健保而資源耗盡的關係,大多是很無情的環境。
這部分的倫理已經不行了,上面還在嘴砲醫德,真是...。

無醫師執照者需要醫師負責監督,但實際上大多是自行執行醫務。
這部分更容易在醫務責任上有爭議的狀況發生。
像是前一陣子的保健所護理師施打疫苗的情形。
但因住院病人是分配給各主治醫師負責,所以大多會由主治醫師來擔。
因此主治醫師要擔的責任不小,而且算是已經出師了,所以更容易被上面拋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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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一下牢騷。
可以看出民眾所要求的醫師責任太大,或可說是大於付出的資源所能負擔的。
責任的制度不是靠一張嘴說說醫德就能維持的。
法律也是需要的成本花在公義的維持上不是嗎?
人命無價,更因此不能只要求人來負責,而應該是制度來負責才對。
這樣對投入醫療工作的人員也才是人權與工作權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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