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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溫建勳、李淑慧/台北報導

金管會表示,近來頗有消費者反映保險業務員在離職後,仍繼續向保戶收取保險費,之後行蹤成謎下落不明,明顯侵佔且損及保戶權益。
金管會提醒保戶繳交續期保費時,應該要注意業務員仍否在職,並且保存公司收據,以維護自身權益。

金管會指出,保險公司派員收取保費,事先會以書面通知保戶,告知收費時間及收費人員。為防止不肖人員偽造收費通知單,保戶收到通知單後,可以電話向投保公司確認,各公司服務電話登載於保單面頁。對於登門收費人員,應先核對身分證件或業務員登錄證,並向收費人員索取由保險公司簽發的收據。

金管會強調,只要保戶持有保險公司簽發收據,縱使保費遭收費人員侵占,保險公司仍應負連帶責任。但如果遭到冒名或離職的員工捲款潛逃,要追討款項,就較費時費力。

【2006/09/27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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