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售的「長期看護險」產品越來越多,有些商品費率差距極大,壽險業者提醒,長期看護險的新、舊商品在理賠時有很大差別,選購時如果只是比較費率,不一定精準。
保險業者估計,發生長期看護狀況後,一年最多花費要72萬元左右,若要買保險保障長期看護風險,建議保額可以買到300萬元,保障理賠期選擇3年以上。
主計處的統計顯示,國人平均一生中會有大約6年的時間臥病失能。面對人口老化與少子化的社會趨勢,加上大部分臥病失能的時間都在老年,健保不給付看護費用。長期看護險因而受到消費者注意,壽險業者也積極推銷。
長期看護險有新舊兩種版本,舊版商品以國泰、台灣及新光人壽的長期看護險商品為主,新版本商品則有中國人壽的長期看護險附約、南山的限額理賠長期看護險等。
台灣人壽協理許義全解釋,舊版的長期看護險,多半是主約,保險涵蓋了終身壽險保障,最大的特色是理賠沒有上限。亦即,當被保險人發生長期看護狀況時,保險就開始給付,且會一直給付到被保險人去世或到100歲為止。
新版本的長期看護險商品,因為多半是附約,雖然費率可能比舊型便宜四分之一左右,但是理賠多半設有上限。例如有些新版的長期看護險,在發生長期看護狀況需要保險給付時,最多只理賠5年。有些保單則是以次數來限制,設定理賠次數上限。
許義全說,目前長期看護險的投保年齡,是從14足歲到65歲左右,投保金額10萬到500萬元。
消費者在選擇長期看護險時,除了比較理賠限制、保費之外,還要看最後的保險總額怎麼賠付?許義全表示,消費者最初購買的保額如果是500萬元,後因長期看護,假定歷年來已理賠了200萬元。若買的是舊版商品,最後還是可拿回500萬的總保額給付。但如果是新版產品,最後500萬元要減去已賠付200萬元,只能拿回300萬元。
【2006/07/27 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