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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衝刺理財踢鐵板 投資人:賠錢來

記者劉菁菁、李國煌/報導



銀行將財富管理視為賺錢的金母雞,不過,一路走來,銀行踢鐵板,客戶跌一大跤的血淋淋實例不少,多數私下和解了事,銀行高層主管私下擔心,今年全員衝業績,類似狀況,恐將重演……
這些血淋淋的實例,客戶少則單筆投資數百萬,多達數千萬元。

最經典的案例是,有位七十幾歲的老先生,買了十年期的連動債,幾個月後、要用錢時,才發現解約會賠錢,到銀行吵,由於理專事先沒說清楚,銀行摸摸鼻子,賠錢了事。

還有一家銀行的理專,客戶的印章、存摺,都由他保管,進出全由他處理。這位理專買賣頻繁,每個月為銀行賺進不少手續費,但是,一段期間後對帳,客戶賠了一千多萬,告到銀行。

由於是理專做「代客操作」、行為不合法,最後,銀行賠錢了事、開除這位理專。

還有位在台北士林、天母一帶的客戶,去年透過銀行理專買了一檔投資型保單,未料,客戶過世,客戶家屬申報遺產稅時,因為這是位大戶,台北國稅局就追查了他過去兩年的資金流程,發現有一大筆錢不見了,原來是去買投資型保單了。結果,國稅局以實質課稅的理由,要求家屬補一大筆遺產稅。

家屬火得不得了,不是當初就說明是「投資型保單給付免併入遺產課稅」嗎?為什麼仍要課稅?這家銀行的副總經理私下說,後來只好擔下客戶多負擔的稅款,不過,考慮向推出投資型保單的這家壽險公司求償。

類似這些銀行踢到鐵板,自行吃下苦果的案例,有時是銀行自知理虧,有時是擔心客戶鬧到官府,更是吃不完兜著走,幾乎關起門來,就把問題解決了。

告上法庭 白紙黑字 官司未必贏

銀行擔心口說無憑,現在幾乎在所有易生糾紛的地方,都要客戶親自簽名,表示真的了解了。

但是客戶即使自己簽名表示明白,一定可以幫銀行打贏官司嗎?答案是未必!

一位負責整個金控的法務主管說,要看碰上怎樣的法官,背景偏向公法的法官,若銀行取得客戶親簽文件,就比較站在銀行這邊,他就曾遇上,有客戶反駁說:我都是隨便簽的,而法官反問:你幾歲了?

可是若背景偏向公平法、消保法的法官,則比較傾向希望銀行和客戶和解。

客戶如何自保權益?每月檢視帳單 印章存摺自己管

一、和理專再怎麼好,碰到金融商品的介紹時,還是要仔細弄清楚,請理專把關鍵要點,解釋清楚。

弄不明白的商品,盡量少碰。

二、千萬不要把憑證、印章、存摺,交給理專或其他人。

三、每個月詳細檢視對帳單,定期請理專為自己說明,目前的資產配置狀況、投資損益及原因。

銀行人員說,其實,銀行有很多規定、約束理專,都是為了保障客戶,不過,在實際的互動上,客戶也要配合這些規定,才能保障自己的權益。

【2006/04/21 民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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