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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刀斬亂麻 建立退場典範

記者 李淑慧



國華產險昨(6)日以新台幣10.56億元順利標出,為首宗產險業的退場寫下漂亮的結尾。標售金額比預期20億元足足少了一半,金管會、保險事業發展中心處理果決、精心策劃但毫不拖延的戰術,居功厥偉。
從金管會去年11月18日勒令國華產險停業到昨天順利標出,中間短短僅四個多月,創了金融業的新紀錄。相較於銀行業第一個退場案例—中興銀行,主管機關拖拉、遲疑不決,最後造成金融重建基金賠付500多億元,國華產險案可說建立金融業退場的新典範。

金管會願意打破保險業不倒的神話,讓一家多年來早已病入膏肓的產險公司迅速退出市場,但未引起社會的恐慌,可說打了勝利的一仗。

國華產險退場之後,很多人都在問「誰是下一家?」如果有保險公司出現財務清償問題,卻遲不增資,就是下一家會被清理的公司。

保險法中的保險業退場機制,以前都是在紙上談兵,這次實際運作,還是出現一些問題,例如,員工的工作權到底是不是安定基金賠付範圍?安定基金到底是屬於保戶還是保險公司的?標售條件要如何設計才能順利標售且避免圖利業者之嫌?這些都是要釐清的。

過去放任體質孱弱的業者不管、金檢不力未發現國華產險製造假賠案、任由保險業惡性殺價搶高風險業務,監理機關難辭其咎。同樣的,對體質較弱的壽險公司一再寬容,壽險業搶賣高風險保單視而不見,難保會有下一家國華產險出現。

【2006/04/07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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