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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29  中國時報

邱世長/北縣板橋(教師)


據報導,台北縣一名周姓男子上星期出車禍昏迷,兩小時內連送兩間醫院都無法動刀急救,四天後不治,家屬質疑醫院太早就放棄急救,醫院則澄清病人昏迷指數剩下「三」,就算開刀也未必能救活。

因為未必能救活,所以放棄急救?如果今天病人是醫生親人,請問哪位醫生會因為病人生存機會少,就放棄救援?哪位醫生會考慮如果急救失敗,就是浪費醫療資源?哪位醫生會想到如果急救不成,就可能會有醫療糾紛?哪位醫生不是當機立斷,全力救治?


邵曉鈴與周先生車禍時間接近,昏迷指數相同,前者已脫離險境,後者四天後宣告不治,兩則新聞放在一起,格外令人感慨。全國體國人都同樣期望邵曉鈴能盡速復原,但都同樣不希望最基本的生存急救機會,因為病人身分貴賤而有差別。醫生自有專業,可以判定病人是否值得救援;但是,如果醫生「視病如親」,相信「放棄救援」的機率會少少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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